离婚法务

男子弃糟糠迷"野花" 共同财产分割有倾斜

点击复制标题网址

——温馨提示——

已复制到剪贴板,可粘贴到下一处。


    查看:
编者按:男子迷恋野花弃原配 共同财产分割有偏倚(图片来源于网络)  胶东在线网12月20日讯(记者 侯嘉伟)我对象现在有外遇了,他现在想和我协议离婚。但我想问一下我们婚后买房,房产证是我一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子产...

男子弃糟糠迷"野花" 共同财产分割有倾斜

男子迷恋“野花”弃原配 共同财产分割有“偏倚”(图片来源于网络)

 

  胶东在线网12月20日讯(记者 侯嘉伟)“我对象现在有外遇了,他现在想和我协议离婚。但我想问一下我们婚后买房,房产证是我一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子产权能不能归我?”近日,有市民通过“网上问法”栏目如是咨询。

  据该市民称,她和丈夫是2000年结婚的,04年首次离婚,06年2月再次复婚登记,07年4月贷款买了现在的房子,“现在他有外遇了,想和我协议离婚,条件达不到我的要求,我不想离。”
  据其称,他们再婚后买了房子,且即将办理好的房产证上也只会是她一人的名字。“如果离婚,我能独获房子产权吗?另外,我有和丈夫的谈话录音,录音中他承认他有小三,这种情况我可不可以当作证明,一旦他起诉的话,我是否可以申请赔偿?”
  针对此事,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律师曲延兴认为,房子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如何分法,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对方有第三者,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考虑这一情况的。
  山东星河泰律师事务所徐学春律师也表示,婚后财产,无论写谁的名,只要没有财产约定,就为共同所有。对方有外遇的,可以要求少分或不分财产。
  那么,丈夫有过错,房产证是女方名字,房子产权真的还要属夫妻共同财产吗?律师刘大伟认为也“不一定”:“房子的购买款如有证据证明是女方婚前存款或者女方父母赠与女方个人的钱,房子则应属于女方的。如不能够证明,房子也一般归女方所有,但要给对方适当的补助。”另外,刘律师也表示,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之一。
  按照我国新婚姻法,离婚时,共同财产一般是等额分割。但如果是一方“出轨”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相应的赔偿。

本文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