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算账必看!只有转账记录能打赢官司吗?
编者按:
在情侣借贷纠纷中,仅有银行转账记录是远远不够的。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主张借款的一方必须证明双方达成了“借贷合意”。如果无法提供聊天记录、借条等证据证明对方承认是借款,法院将难以支持你的诉求。“爱情账单” 如何厘清?情侣间的借贷纠纷,法官这样说
导读:本期以案释法,结合典型案例为您解读情侣借贷纠纷的裁判要点。
恋爱中的经济往来,总是夹杂着甜蜜与模糊,一句“我先用下,回头还你”,一笔520、1314的特殊转账,藏着心意也可能埋下纠纷。一旦感情生变,昔日的金钱付出究竟是借款还是赠与?分手后能否要求返还?本期以案释法,结合典型案例为您解读情侣借贷纠纷的裁判要点。
典型案例
1、特殊意义转账归赠与,明确还款意思认定为借款
周某与邱某曾为情侣,相处期间周某多次向邱某转账。其中邱某曾发送“老公,转1300给我,等下去上班就转你”“我用下”等消息,周某随即转账1300元;同日周某另转5000元,邱某回复“爱你,等下给你哈”;5月20日周某转账5200元、1314元;邱某又以生病打针为由向周某借1000元。周某累计转账13814元,因邱某未还款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邱某多次作出“拿到工资就给你”“等下给你哈”等还款意思表示,双方借贷关系成立。但5200元、1314元系特殊日子的特殊意义转账,属于表达爱意的赠与,不能认定为借款。最终判决邱某偿还周某借款7300元。
2、无借贷合意难认定,仅有转账凭证不足证明系借款
王某与戴某曾为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双方相互转账,王某转款19万余元,戴某转款14万余元,无任何债权凭证。分手后王某要求戴某偿还19万余元,庭审中双方认可大部分转账已抵扣,仅对68900元存在争议。
法院审理认为,结合双方聊天记录中“借1万5出来”“利息多少的”等内容,可认定该1.5万元达成借贷合意;剩余款项王某未能举证证明双方有借贷合意,也无借款期限、利息等约定佐证,无法认定为借款。最终判决戴某归还王某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
法官解读
厘清“爱情账单”,把握两大核心要点
处理情侣间民间借贷纠纷,核心是严格认定借贷关系成立要件,结合举证责任和款项性质综合判断,具体要点如下:
1、借贷关系成立,需同时满足合意+交付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双方具有明确的借贷合意,并实际交付借款为前提。情侣关系下经济往来复杂,更需坚持“谁主张,谁举证”,主张借款的一方,需举证证明双方达成借贷合意及实际给付借款,仅有转账凭证无其他佐证的,难以认定为借款。
2、款项性质区分,结合场景与意思表示判定
无明确约定时,特定时间(情人节、纪念日、生日等)、特殊意义金额(520、1314等) 的转账,以及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款项,推定为情侣间表达感情的赠与;若一方有明确的借款意思表示,另一方作出还款承诺的,应认定为借款。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温馨提示
恋爱虽美好,金钱往来需理性。情侣之间涉及经济往来,尤其是大额资金交付时,应增强法律意识,通过聊天记录明确款项性质、转账备注注明“借款”、签订书面借据等方式留存证据,清晰界定借款与赠与,避免感情消散后,因“糊涂账”引发不必要的财产纠纷。
来源:湖南高院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问题1:前男友欠钱不还,只有转账截图能起诉吗?
答:可以起诉,但风险较高。仅有转账记录不足以证明是借款,还需要提供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对方承认是借款的证据。
问题2:什么叫借贷合意?怎么证明存在借贷合意?
答:借贷合意就是双方都同意这是一笔借款。可以通过借条、聊天记录中的“借”、“还”等字眼、通话录音等方式证明。
问题3:分手后才发现转账没有写借条,该怎么办?
答:可以尝试收集其他证据,如与对方沟通还款的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看对方是否承认借款事实。
问题4:法官凭什么认定一笔转账是借款还是赠与?
答:法官会结合转账金额、时间背景(如是否为特殊节日)、聊天记录内容、双方经济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
问题5:对方说“先用着,回头给你”,这句话有法律效力吗?
答:有。这句话表明了借款和还款的意思,属于借贷合意的证据,可以认定为借款。
问题6:谈恋爱时的日常消费转账,分手后能算借款要回吗?
答:很难。用于双方共同消费、日常开支的转账,一般视为共同生活支出或赠与,不属于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