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以个人名义借款购置的房产,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编者按:
婚内以个人名义借款全款购置的房屋,离婚时仍属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审理认为,房屋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双方未约定产权归属,依法认定为共同共有。为购房所负借款属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法院最终判决双方各取得房屋一半产权份额,购房债务平均分担。个人名义借款不能对抗法定共同财产制。婚内以个人名义借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丈夫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主张分割双方婚后购置的房产,女方抗辩房屋系其以个人名义对外借款购置,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吗?
基本案情
王先生(化名)与李女士(化名)系重组家庭,婚后二人性格相悖,长期矛盾频发。王先生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主张分割双方婚后购置的房产;李女士抗辩房屋系其以个人名义对外借款购置,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王先生诉称,与李女士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因家庭矛盾曾多次起诉离婚,现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请求判令二人离婚,并依法分割婚后共同购置的房产。
李女士辩称,同意离婚,但案涉房屋是我以个人名义借款全款购置,属于我的个人财产,与王先生无关。
王先生补充述称,婚后家庭全部收入及财产均由李女士掌管,夫妻共同财产足以全额支付购房款,案涉房产并无向外借款购置的必要。
法院裁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屋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购房所产生的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在房屋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前提下,相应购房债务应由王先生、李女士共同偿还。法院最终判决王先生、李女士各取得该房屋50%的产权份额,购房所负债务由王先生、李女士平均负担。
法官说法
婚姻财产关系是一种兼具人身性与财产性的特殊民事关系,承载着婚姻伦理和家庭功能的价值取向,不同于普通合伙或者共有关系,主要有法定共同制和约定制两种。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内财产归属,若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外,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均属于共同共有。这体现了夫妻在婚姻关系中经济上的相互扶持和共同贡献,有利于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公平。本案中李女士购买的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且双方并未约定产权归属,因此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若无书面夫妻财产约定,五类财产依法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核心判定逻辑均围绕财产取得时间、人身专属属性、权利人明确意愿展开:一是婚前财产及其形态转化所得,不因结婚多年变为共同财产;二是人身损害相关赔偿、军人伤残类补助等带人身专属属性的补偿款;三是遗嘱、赠与中明确只归夫妻一方的财物;四是仅供一方单独使用的日常私人物品;五是其他带人身专属性质的特殊财物作为兜底情形。本案中,李女士购房资金为婚内借款,不满足前述个人财产认定条件。李女士虽自述案涉借款由其独自承担,但该债务产生于婚姻存续期间,双方事前未约定该债务为李女士个人债务,事后王先生也未予以认可,因此不能仅凭李女士单方陈述认定该借款对应的购房款为其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是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对外所负、需二人共同偿还的债务,司法认定主要分三种情况:司法实践将其划分为三类法定情形:一是夫妻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具备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二是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产生的债务;三是虽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畴,但款项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债务。本案中,结合房屋归二人共有的结论,为购置该房屋所产生的借款,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法应由王先生、李女士共同清偿。
来源:北京海淀法院
专家评析
————知法善用、保护权益————
维权攻略
————类案参考、行动指南————
(以下攻略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梳理财产线索
先把婚后购置的房产、存款、理财等财产情况摸清楚,包括购房时间、出资来源、登记在谁名下,列成清单,心里有一本明白账。
固定产权证据
收集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信息、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首付款和贷款凭证,明确房屋取得时间是在婚前还是婚后,这是认定财产性质的基础。
收集出资证明
整理银行转账流水、刷卡记录、收据等出资凭证,证明购房款的实际支付情况;如果主张是借款购房,还要准备借条、转账记录、出借人证言等债务存在的证据。
查找财产约定
检查夫妻双方是否签过婚内财产协议或书面约定,有书面约定优先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婚后取得财产原则上推定为共同共有。
制作证据清单
把收集到的证据按时间顺序分类编号,写清证据名称、证明目的和来源,比如购房合同证明取得时间、流水证明出资情况,做到每份证据都有对应的说法。
咨询专业律师
涉及财产分割和债务分担的离婚案件比较复杂,建议尽早找婚姻家事律师评估案情,明确房产、债务的分割方案,再由律师协助起草诉状、参与庭审,争取公平分割。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以下问答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问题1:婚后用自己借的钱买房,离婚时对方能分吗?
答:能分。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即使购房款全部来自一方对外借款,只要双方没有书面约定房屋归谁所有,法院原则上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方有权要求分割。
问题2:婚内借钱买的房子会不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答:一般不会。个人财产有明确的法定情形,比如婚前财产及其转化、人身损害赔偿、遗嘱赠与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物等,婚内借款购房不在其中,不满足个人财产的认定条件。
问题3:买房时对方没有签字,借款还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答:算的。共同债务的认定不仅看有没有共同签字,一方婚内为家庭购房、超出日常需要但用于共同生活的借款,也属于共同债务。借款用于购买双方共有的房屋,自然由双方共同偿还。
问题4:夫妻财产是不是谁赚的就是谁的?
答:不是。民法典规定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不管登记在谁名下、由谁出资。婚姻财产不同于普通合伙关系,体现的是双方在婚姻中的相互扶持和经济共同体地位。
问题5:婚前和婚后的财产到底怎么区分?
答:主要看取得时间和财产性质。婚前取得的财产原则上是个人的,不因结婚时间长就变成共同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共同共有,但人身专属性的赔偿补偿、明确只归一方的遗嘱赠与等属于个人财产。
问题6:离婚时房产和债务是不是一起处理?
答:是一起处理的。法院分割共同财产时会同时处理对应债务,房产认定为共同财产,为购房所负的借款就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负担,避免只分财产不清债务造成一方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