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
――本标签下共聚合4条信息――
-
父母为子女婚后出资购房问题研究——《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8条评析
处理父母为子女婚后出资购房问题,应当以平衡保护个人权益和婚姻家庭团体利益为基本理念,关注婚姻家庭的伦理性、团体性特征,既要引导婚姻当事人注重对家庭的付出,又要防止借短暂婚姻不劳而获大额财物的投机行为,真正实现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 -
不能基于夫妻共同财产对股权主张权利,但可以对股权的变价款主张应有的份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性权利,兼具资合性与人合性,我国公司法等商事法律、司法解释亦在股权的流转、股东资格的确认等方面做出了严格的限制,故股权本身并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股权所代表的财产利益或股权变价款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