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及答记者问(2023年12月11日) 2023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全国妇联联合举行“推进移风易俗 治理高额彩礼”新闻发布会,发布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全国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副部长何敏,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吴景丽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同居,男方能否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吗? 彩礼是一种以结婚为目的的有条件赠予,如果给付彩礼后双方没有结婚登记,则附加条件没有成就,支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彩礼的返还数额是彩礼纠纷中另一个关键的争议点。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返还彩礼的具体数额时,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是否同居、同居时间长短、彩礼给付的数额、有无子女、双方消费支出、过错责任。
女儿婚后起诉母亲讨要彩礼,一审以其于法无据予以驳回 彩礼在未转化为女方财产前,并不必然成为女方个人财产。关于原告主张结婚彩礼由被告保管,因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故原告主张其与被告之间存在保管合同关系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女方借婚姻索取男方财物的,男方可主张返还,但郎某迪作为女儿要求其母亲返还,于法无据。
结婚3天就分居离婚后 女方被判返彩礼两万元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马女士结婚3日便离家与丈夫曹先生分居,起诉离婚。曹先生同意离婚但反诉要求马女士返还彩礼。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双方各自的诉求。 马女士诉称,她与曹先生经人介绍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