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拒付女儿抚养费 法院真情调解母女和好

来源:东北网 2012-09-20 14:28:58 阅读

  东北网9月17日讯 近日,兴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的案件。

  李某出生六个月时,父母离婚。之后,李某一直跟随奶奶生活至今,而母亲张某没有尽到一个做母亲的职责,也拒绝承担法定义务。为此,李某和生母张某打了近十年的官司,一直都未解决问题。

  兴安区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进行了耐心大量的调解、说理释法工作,最终取得了母女双方的信任并且调解达成了协议,母亲张某给付女儿李某抚养费直至大学毕业。

  本案中,承办法官以真情化解了母女矛盾,靠调解的手段使长达十年的抚养费纠纷得到母女双方的认可。同时也增进了母女双方的的感情,最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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