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审理中,原告林新晨所举证据无法证明本案满足法律规定的抚养权变更条件,且本案中小吴于2009年7月25日出生,已年满八周岁,经征询小吴意愿,其明确表示希望维持现状,无需对抚养权进行变更,法院予以尊重和考虑。
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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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一般原理,基于身份关系提起的诉讼,原则上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设定诉讼时效的主要目的在于督促权利人行使权利,但追索抚养费的一方为未成年人,不能因监护人疏忽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而导致未成年子女权利受到影响,更不能强求未成年子女理解诉讼时效的规定...
20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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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和损害赔偿法的相关原理,只有受害人在遭受人身损害时依法应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才可以被列为被抚养人范围。本案中,吴某甲遭受人身损害时,其女儿尚未出生。吴某甲主张的被抚养人生活费于法无据。
20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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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原被告离婚时约定小孩王某某随被告一起生活,但原告仍应享有探视权。而王某不仅阻碍马某正常行使探视权,还对小孩王某某采取惩罚措施,侵害了小孩的合法权益,故此判决王某某由马某抚养。
2015-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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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打工的少女小玉(化名)为了迅速致富,竟选择了一条“捷径”——替富翁阿杰(化名)“代孕”生子,可她生下的是女儿。阿杰不肯支付小玉开出的小孩天价抚养费,双方为此对簿公堂。近日,三明市梅列区法院审结了这起因“代孕”而引发的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
201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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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福州一对夫妻离婚,女儿随母亲生活。如今,这个8岁大的女孩委托母亲上法院起诉父亲,提出物价上涨,父亲每月付800元抚养费根本不够,而且父亲收入提高了,抚养费也应该提高。
201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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